2011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6949.9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4457.97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492亿美元。 在外债余额中,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940.96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5009.01亿美元,其中,企业间贸易信贷占49.75%,银行贸易融资占24.26%,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4.01%,主要与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 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2119.53亿美元,占47.54%;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363.60亿美元,占30.59%;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540.54亿美元,占12.13%;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中资企业和其他机构债务余额分别为373.71亿美元、59.25亿美元和1.34亿美元。 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5.94%,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8.06%和7.49%,其他币种合计占8.51%。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交通运输和仓储及邮政业、电力和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占25.20%、13.35%、7.67%、4.87%和3.65%。 2011年,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444.47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331.65亿美元,支付利息22.75亿美元。中长期外债项下净流入资金90.07亿美元,同比下降24.85%。 据初步计算,2011年,我国外债负债率为9.52%;债务率为33.31%;偿债率为1.7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5.75%,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之内。 (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