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级到5A级:税务师事务所将实行等级管理 中税协四届二次理事会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在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经营规模及业绩、内部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的税务师事务所将被认定为A级税务师事务所,并按一定标准分别由地方税协和中税协授予其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称号。获得较高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从事涉税鉴证、税务审计和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时,将能得到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的优先推荐。 中税协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依据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条款制定。《办法》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北京、山东、上海、福建等省(市)开展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一些做法,并请广东等10个省(市)的地方税协组织人员对《办法》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然后根据各地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全面修改。中税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严格自律管理、依法诚信执业,强化内部建设、提高职业素养,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并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向市场化、规模化和高层次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根据《办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采取由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考评认定的办法进行。其中,地方税协负责AAA级及以下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中税协负责A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等级考评认定采取百分制,符合认定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考评总分应在95分以上。认定标准包括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和内部管理4个方面。其中,执业资质占10分,经营规模及业绩占50分,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占20分,内部管理占20分。考虑到我国地区经济差别较大的基本国情,《办法》未对认定标准中“经营规模和业绩”的具体标准作统一规定,而是由中税协和地方税协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在认定程序方面,《办法》规定,税务师事务所认为自身符合等级标准条件后,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报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考评认定。中税协和地方税协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申报的事务所作综合考评。考虑到委托人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和执业能力的评价非常有说服力,《办法》规定,考评小组必须走访不少于10户的委托人,并通过向委托人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和深入了解委托人对被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符合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候选名单由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告,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师事务所获得A级称号后并非一劳永逸地享有。《办法》规定,中税协和地方税协每年必须对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凡年检符合等级标准的继续认可,对不符合的即取消相应等级称号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已获得等级称号的税务师事务所,如有重组、分设、合并等重大变更事项时,必须在下一年重新申请等级认定。 为了提高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的公信度,排除巧立名目和乱收费的嫌疑,《办法》特别明确,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协会服务会员的宗旨,不向税务师事务所收取任何费用。 中税协有关负责人透露,即将开始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将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各地方协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宣传贯彻认定办法,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工作班子,在第三季度制订并公布有关项目的地区标准,抓好认定组织工作。到明年第一季度,地方税协完成省级AAA级及以下级别事务所的认定工作。第二步,中税协从2009年10月开始,组织进行AAAA级以上级别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到2010年6月底完成第一批AAAA级及以上级别的事务所认定工作。(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