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副局长胡兰芳接受访谈时称,上海去年“营改增”试点整体减税200亿元左右,试点效应逐步显现,更趋正面。对于有企业主认为税负反增的情况,不排除有部分试点一般纳税人因成本构成、发展阶段等原因出现税负增加的现象。
今年2月初,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召开营改增试点座谈会上表示,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会议还认为,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等。
小微企业成主要受益者
胡兰芳说,截至2012年底,上海市有15.9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10.3万户,占64.8%。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明显减少;原一般纳税人因抵扣增加税收明显减少;服务出口企业明显得到优惠;一般纳税人税收有增有减但整体减少。试点纳税人全年减负面已超过90%,税收增加户数呈逐月下降态势。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10.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从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负降幅达到40%左右,成为本次试点改革的受益者。
胡兰芳认为,上海“营改增”试点效应逐步显现,更趋正面。第一是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其次因近几年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带来的营业税税负相对上升现象趋于减少,减轻了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税负。此外,抵扣链条打通后,促进了产业发展和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上海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达到60%,全年第三产业拉动全市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到82.7%。
对于上海今年“营改增”工作,胡兰芳表示,今年将规范、完善具体操作,为扩大行业试点作好准备,同时注重提升与全国营改增扩大的联动效应,此外还将强化征管风控管理,优化增值税链条管理方法,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九成企业税负下降
自“营改增”启动以来,纳税人税负是上升还是下降各有不同说法。
胡兰芳表示,从上海市运行一年情况看,试点下游企业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应征收率调整减少税收近40.0%;试点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较原营业税有所减少。税负下降企业已超过90%。
但她也说,不排除有部分试点一般纳税人因成本构成、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以及对营改增政策的适应程度等原因出现税负增加现象。
据《人民日报》昨日报道,财政部工作组20日由副部长王军带队在天津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其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去年12月1日天津市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市97.7%的试点企业税负下降,2.3%的企业税负上升,特别是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税负增加较多。
王军在会上表示,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总体上是减轻企业税负,但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政策再怎么调也不可能做到每一家企业在一个时点,特别是试点时间不长的情况下税负都不上升。
对于各地对税负增加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微博)认为,这在改革初期前三年都会存在,如上海等服务业发达的大型城市,改革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税负增加,而工业型城市减税会更明显,“直到服务行业进项进行比较仔细的识别,问题就可以解决。”
王雍君认为,“营改增”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分税制的重新洗牌,减税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作用远没有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来得明显,但在理顺中央和地方利益方面意义更为重大。
根据安排,今年将扩大“营改增”行业试点范围。但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室主任杨志勇曾表示,当务之急是要先将已经试点的两个行业向全国推进,避免区域税负的不公平。
王雍君也认为,全国推进“实在有必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任何改革都应该考虑到税负公平,从法理和逻辑上来讲,没有地方政府应该为中央政府的改革买单,而另一部分地方政府享受到税改好处,这明显违反了税收公平和税法公平。”
不过,王雍君也表示,试点是为了降低改革的风险,因此牺牲了公平,这个代价应该越小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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