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要不断完善税务、公安和海关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作机制,严厉查处一批通过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查办一批重大骗税案件,摧毁一批职业骗税犯罪团伙和网络,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与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参与实施骗税活动的不法企业,有效遏制骗税违法犯罪猖獗的势头,整顿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秩序,为外贸出口营造正常、良好的经营秩序。对近年来存在出口伪报或出口申报不实等问题的企业,以及出口贸易额异常增长、与其实际经营能力明显不符的出口企业等,各地税务机关和海关要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检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通知从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机制和检查工作的针对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三部门统一部署了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各地税务、公安机关和海关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打击骗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去年,全国国税稽查机关共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和违规办理退税企业635家,查补收入超过40亿元。其中,不予退税13.7亿元,追回已退税款10亿元,暂停退税和其他收入16.3亿元。同时,随着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逐步深入,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形成了初步意见。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骗税形势严峻,主要体现在诱发骗税产生的深层次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三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骗税形势的严峻性和打击骗税的紧迫性,制定打击骗税的具体工作方案,积极行动,围绕关键环节开展深入排查,对疑点线索逐条核查,逐条落实,依法处置,继续保持打击骗税高压态势,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来自: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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