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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柳军:商务部将切实降低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

发布日期:2013-05-20
    18日上午,文化贸易与文化对外合作促进政策研讨会作为第九届文博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圳召开。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周柳军以促进文化贸易,提升文化产业为题发表演讲。他表示,商务部将在切实降低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文化企业加强创新、加强对文化领域的产权保护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我国文化贸易的发展。

    众所周知,文化贸易包括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具有资源消耗少、附加价值高、吸纳就业多的特点,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发展文化贸易有利于优化贸易结构,并带动文化的相关产业发展,而繁荣的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产业机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美国的电影产业、英国的创意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都已成为这些国家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出口产业。周柳军表示,产业是贸易的基础和支撑,贸易是产业发展和提升的重要动力。因此,发展文化贸易应促进产业和贸易的协调配和。要大力发展文化贸易,我国要在国内市场引入竞争,也要引导企业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推动文化产业、文化贸易的发展。

    数据显示,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从2001年的世界第六位跃升到了2012年的第二位,货物贸易世界排名从第六位跃居到了第二位,服务贸易也从第九位跃升到第三位。经济和贸易的快速发展为我国文化企业和文化贸易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周柳军表示,2005年以来,中国的文化贸易呈现出了良好的态势,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文化产业的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

    2005年到2012年,中国核心文化产品的进出口从82.3亿美元,攀升到了274.6亿美元,增长18.8%,高于同期货物进出口增幅3.4%;文化服务的进出口从17.9亿美元,增长到87亿美元,年均增长了25.3%,高于同期的服务进出口增幅8.3%.

    其次,文化贸易的市场主体日益壮大。

    随着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大批文艺演出、新闻出版领域的企业完成了转制并投身出口业务,动漫、网游、数字出版等新型领域的出口企业迅速增长,中国的文化出口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第三,文化领域的境外投资合作迈出了重要步伐,一批广电、演艺、出版发行领域的文化企业到世界各地投资兴业,加强与海外知名企业的合作,有效地扩展了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境外营销渠道。

    周柳军表示,我们要同时看到文化出口的发展空间还很大。2012年,中国核心文化产品出口占货物总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1.25%,文化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2.55%,低于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我国GDP的比重。现在中国货物出口的规模已经排名世界第一,服务出口的规模排名世界第三,但文化出口,特别是体现核心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中国文化企业的对外营销渠道还不成熟,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能力还不强,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国际化、复合型文化贸易人才还比较缺乏。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300336,股吧)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周柳军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努力工作,推动中国文化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要完善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在遵循世贸组织国际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的设计,切实降低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领域。

    第二要支持文化企业加强创新,引导文化企业加强内容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以内容、渠道、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推动企业在编创、设计、翻译、配音等环节加大投入,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对文化企业经营和贸易高级人才要加大培训和引进的力度。

    第三要加强对文化领域的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大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力度,探索解决新媒体环境下版权保护问题,努力构建和完善在境外的版权保护和维权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积极进行内容创新、技术创新的动力。

    第四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发挥中小文化企业吸纳就业多、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强、经营活力旺的特点,培育他们独特的国际竞争力,在信息咨询、市场开拓、融资担保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第五要健全文化贸易交易平台建设,要继续办好深圳文博会等境内重要的国际性文化展会,还要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积极参加境外的重要国际展会,鼓励文化企业借助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模式来拓展国际的业务。

    第六要完善文化贸易的组织体系,修订和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目录,进一步完善文化贸易统计指标体系,要加强文化贸易统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加强与国际标准的衔接,为文化贸易,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来自: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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