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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认真开展“营改增”专项调查

发布日期:2013-05-22

    为及时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近期,财政部组织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各地专员办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对本省(市)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北京专员办:借东风搭平台 全面启动营改增调研工作

    近日,北京专员办借助联席会议、地方财政、中介机构、扩大试点四道东风搭建四个平台,正式启动“营改增”调研工作。

    一是借联席会议东风搭部门沟通平台。 4月26日,北京专员办召开了北京地区中央收入监管联席会,北京市国税、地税、财政、海关、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专员办以联席会议为契机,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了营改增调研工作主要安排,初步介绍了工作目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表、调查组主要成员。各部门则重点介绍了围绕营改增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北京市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参会各方充分沟通,就营改增调研工作要求与本部门工作安排的衔接充分沟通,厘清各部门配合责任。

    二是借地方财政东风搭联合调查平台。为落实营改增工作,北京市财政局邀请专员办一起与北京市部分营改增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的方式与企业一起沟通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企业的影响。北京专员办将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第一手资料,了解北京地区营改增工作现状,明确下一步的调研重点。

    三是借中介机构东风搭基础数据平台。营改增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行业龙头企业也纷纷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政策影响分析与税收筹划。专员办在选取参与调查的中介机构时,特意选取曾经参与营改增税收筹划业务的人员,借助他们的累积经验和基础数据,拓展调研信息数据来源,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营改增现状。

    四是借扩大试点东风搭展望未来平台。为应对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求调研组一要细致分析回顾过去,对营改增前后的行业税负情况、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定量分析,确保调研结果有理有据;二要实时跟踪立足当下,对营改增进程中浮现的各类问题实时跟踪,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营改增工作保驾护航;三要高位思考面向未来,通过对营改增过去和当前工作的深挖细研,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变迁,对营改增工作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可能存在影响进行展望分析,提升调研工作层次影响。

    上海专员办:三步走积极开展营改增专项调查

    为做好2013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况专项调查,上海专员办积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日常跟踪、抽样检查、重点调研三者有机结合的方法,分阶段有序开展,突出“检查”和“研究”两条主线,力争摸清已有政策实施情况并对政策制定提出参考性建议。

    第一步,建立营改增企业动态跟踪机制。拟建立100户典型企业数据库,对试点方案确定的“1+6”行业及其子行业实现全覆盖。在机制上,一是确立内部跟踪调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月跟踪企业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快报制度,按月汇报全市营改增政策执行情况、跟踪企业税负变动情况及其与经营状况的关系、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出台的财税扶持政策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二是要形成对外长效沟通机制,联系市税务局共同做好选户工作,联系市税务局和财政局按月提供全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基本数据,联系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调查试点行业增值税入库情况。

    第二步,结合税收征管质量检查开展营改增专题抽样检查。重点关注试点税务政策执行中,税务部门征收管理情况;企业试点后,增值税缴纳和抵扣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地方相关财政扶持政策情况;税款入库情况等。

    第三步,以“评估+探索”方式对重点企业开展调研。“评估”是指对运行满一年的营改增试点方案进行阶段性评估,分析收益效果、突出典型事例。一是评估整体效益,分析营改增实际带来的税制健全、结构性减税、经济结构调整等作用,尤其关注到对服务业发展趋势和结构的影响,以及对地方财政和地方财力的影响。二是关注对不同纳税人的影响,包括对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评估,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减税效果,以及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三是突出典型事例。“探索”是对尚未列入营改增方案的有关行业进行前期的探索性研究。一是直接影响预估。对邮电通信、铁路运输企业本身进行调研,走访上海移动、上海电信、上海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和上海铁路局及其下属企业,收集实时数据进行模拟测试,查看试点税率下,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同时宣传政策,提前掌握两行业试点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下游影响预估。对列入专员办跟踪名单的其他企业进行有重点的数据收集,查看邮电通信、铁路运输费用在企业成本中的构成,估算试点推开后,对现有企业的减税程度。

    江苏专员办:五项措施开展营改增专项调查

    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项调查取得实效,江苏专员办成立调研组,制定调查方案,组织专题培训,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扎实开展调查工作。

    一、搭建信息平台。建立省级部门调查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与江苏省国税、财政、国库等部门沟通交流有关情况,共享相关信息,掌握全省“营改增”试点政策运行总体情况;依托国税部门在3个地区7个行业筛选86户典型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分地区召开跟踪企业调查动员布置会,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设立专门电子邮箱,既方便有关单位和跟踪企业及时报送电子调查表格和反映意见建议,也方便汇总分析。

    二、主动走访调查。突出不同区域、单位调查的侧重点,分期走访调查对象。目前,已走访了全省7家国税局和财政局,全面调查当地“营改增”试点政策的组织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难点和改进建议。重点关注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数量变动,试点行业自身税负变动,对非试点行业减税效果,税负增加企业过渡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优惠政策过渡,抵扣政策的衔接,特殊规定执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真实性等方面情况。

    三、深入专题调查。梳理先期调查阶段各地反映的试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难点,比如,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征退税、部分陆路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上升、一些优惠政策不够协调、抵扣政策的衔接、差额征税项目扣除、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等,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单位和企业,深入开展专题调查,进一步剖析具体原因,汇聚基层征纳单位的政策需求和意见建议,获取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目前,针对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行业税负普遍大幅上升,计税基数和超税负计算口径的问题,调查了4家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形成专题材料。

    四、实施重点核查。根据调查掌握的信息,结合专项检查,拟对税负异常变化的企业和税收异常增长的地区,以及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较为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实施现场检查,以推动调查工作,纠正违规问题,促进“营改增”试点政策顺利平稳实施。

    五、分析研究情况。在调查掌握全省试点政策运行总体情况,定期收集汇总调查表的基础上,将着重分析试点政策的宏观和微观效应;进一步研究影响政策平稳运行的长期和短期因素,评估试点政策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组织模式的政策效用;及时上报综合调查材料和专题信息,反映完善政策的建议,为进一步健全试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安徽专员办: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前期工作

    近日,根据财政部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况专项调查的统一部署,安徽专员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调查的各项前期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本办参加专项调查的人员认真学习讨论相关中央和地方改革文件和培训材料,吃透财政部调查文件精神,做到“打铁先需自身硬”。

    二是理顺工作关系。负责此次调查工作的业务处派员先后赴安徽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分管办领导,同时制订了详尽的调查实施方案。分管办领导根据掌握的调查摸底情况,两次带领业务处室人员赴国税局、地税局,商定安徽专员办与两家税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调查工作,明确税务部门向安徽专员办提供的相关资料,开放相关税收管理平台,通知相关市、县财政、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积极配合调查,共享调查成果。

    三是搜集整理资料。经过多次协调,根据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安徽专员办与两家税务局共同筛选确定跟踪调查企业名单。同时,安徽专员办专门下发文件,设计调查表格,布置安徽国税局、地税局和相关试点企业填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厦门专员办:召开“营改增”试点情况座谈暨专项调查工作布置会

    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精神,厦门专员办经过认真准备、周密谋划,召开“营改增”试点情况座谈暨专项调查工作布置会,专员办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的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营改增”试点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专员办“营改增”试点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安排:由副专员任组长,组织10人调查工作组,自4月至年底分三个阶段,按照“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动态反馈、信息及时;高位思考、深入分析;注重方法、严肃纪律”五项工作要求,实施好专项调查。

    会议听取了厦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对厦门市“营改增”试点情况、政策实施及目前面临问题等介绍。与会各单位还就支持配合专员办搞好今年的专项调查工作认真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在企业选户方法、数据填报口径等具体问题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纷纷表示,一定遵照精神、积极主动、加强沟通、人员到位,切实配合专员办搞好专项调查各项工作。

    专员办对做好专项调查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营改增”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这次调查首次采用“动态跟踪”的方式,时机恰当、手段新颖,是落实“三个贯穿”,充分发挥专员办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要高度重视,以这次调查为契机,努力适应财税监督事前介入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升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成效。二是要在相互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基础上,加强沟通,搞好协同配合,做好专项调查各项工作。调查组务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遵守专员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十个严禁”,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确保调查工作健康、规范、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湖北专员办:三个到位开展营改增调研

    为及时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湖北专员办集中力量,组成调研组,“三个到位”全面推进营改增调研。

    一、准备到位。调研工作开展以后,湖北专员办高度重视,办领导亲自担任调研组组长,带队参加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召开的扩大营改增试点视频会议,并亲自参与调研方案的制定。

    二、保障到位。一是积极与财政、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联系,适时掌握湖北省营改增推进情况;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咸宁区域性税收征管质量检查,深入到一线与企业税务人员以及税务专管员交流,获取第一手资料;三是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湖北高校众多的优势,用好得天独厚的“智囊团”,吸纳湖北省社科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方面的专家学者出谋划策。通过上述措施,为调研全面推开做好各方面的保障。

    三、思考到位。调研的目的在于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湖北专员办在实地走访中注重倾听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在深入分析思考的基础上与企业和税务部门共同探讨,寻求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广东专员办:五项措施确保营改增调查有序进行

    一是统筹调配调查人员。成立营改增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专员、副专员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统一负责调查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本办及外聘专业人员共十多人组成的跟踪调查小组,具体实施调查;成立5人的资料组,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是做好信息收集准备。收集营改增相关法规、资料,汇编成册;组织政策培训,制定工作方案;走访广东省相关部门,了解省主要领导参与营改增有关活动情况;走访广东省财税部门,了解广东省出台涉及营改增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当前广东省营改增试点实际运行情况;召开由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17户,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告协会参加的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调查意见。

    三是加强上下左右沟通。加强与部监督局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加强与省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召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广州分行参加的部门协调会,密切沟通合作;召开跟踪试点企业沟通会,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及服务工作。

    四是严格挑选跟踪企业。与省财政厅、国税局共同研究,制订挑选企业标准,精心选择100户典型调查企业:一是在当地所在行业试点纳税规模靠前的企业;二是试点税负下降明显的企业;三是试点增加税负较多的企业;四是试点产生影响较大的小规模纳税人;五是试点后外包服务量上升、业务量明显上升等影响较大的企业;六是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纳税人;七是试点遇到问题较多企业,包括货代公司、具有线路牌经营权货客运公司、营运站场代售客票款业务企业、仓储租赁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劳动密集型公司等。

    五是分类细化落实措施。细化调查流程,突出调查的操作性;规范调查工作程序,严肃廉政纪律;建立跟踪企业台账,责任到人;实施营改增典型企业动态跟踪,实现试点“1+6”行业全覆盖;探索对尚未纳入营改增的邮电通信、建筑业、铁路运输业企业分析,突出前瞻性;面上资料分析、定向联络、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相结合,定期了解试点情况;与税收征管质量检查相结合,保证调查深度。

    深圳专员办:认真做好营改增试点专项调查查前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开展专项调查有关文件内容。对文件中确定的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做到透彻领会、准确把握;高度重视调查相关要求,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对附表内容和填表要求进行了分析研究,初步确定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方法;对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沟通。

    二是积极与调查对象进行沟通。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专项调查通知,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提出调查工作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表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为确保沟通效果,工作人员亲赴有关单位进行前期沟通,共同讨论有关文件,对即将开展的调查工作提出了初步意见。

    三是及时制定周密详尽的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文件确定的调查内容和相关要求,明确了本次调查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和方式方法;对时间进度和人员配备进行了周密安排,对调查工作涉及的各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提前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为尽快熟悉“营改增”这项全新的业务,收集整理了“营改增”试点以来出台的各项文件规定,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对政策和业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明确,为专项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坚实基础。

    广西专员办:主动谋划做好营改增扩围调研工作

    为配合“营改增”工作推进,反映非试点地区、民族自治区域情况,广西专员办迅速启动“营改增”扩围调研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主动谋划。将“营改增”扩围调研作为本办中心工作之一,成立由办领导牵头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积极研究“营改增”扩围调研方案。

    二是明确目标,选准方向。与试点地区跟踪调研不同,定位于“营改增”扩围调研,立足点是非试点地区扩围前期准备工作作为调研的核心,向财政部反映基层情况,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出适当的建议作为调研目标。

    三是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根据调研目标,提出具有广西特色的调研重点,将广东省开展“营改增”对广西的影响、基层思想动态、民族自治区域财政负担、“营改增”对广西“1+6”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作为调研重点。

    四是建立机制,加强保障。建立学习培训机制,明确“一事一议”、“快而准”的报告原则,建立信息快报制度,突出调研的实效性。

    陕西专员办:深入调研营改增推进情况

    为进一步关注中央财税政策在地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更好地服务财政中心工作,陕西专员办对陕西省应对和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陕西专员办高度重视,及时了解陕西省推进“营改增”各项试点的前期工作,成立了以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陕西省“营改增”调研小组,积极主动、深入开展陕西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前期调研。

    二、制定调研方案。一是立足陕西实际,密切与省级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保持联系,掌握陕西省推进试点的工作动态;二是结合收入监管,深入到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三是对试点工作可能对陕西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及产业结构等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前瞻性分析和预测;四是关注地方政府应对“营改增”改革出台相应的过渡性财税政策;五是就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财政部和地方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跟踪动态。一是择机介入,了解情况。在明确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前,主动深入到有关单位,了解陕西省为做好试点准备工作的相关情况。二是持续关注,掌握动态。在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后,建议建立与地方政府、财政及国税的协调联系机制,并提出加入陕西省“营改增”协调小组,切实关注陕西省在“营改增”试点过渡时期出台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营改增”有效推进。

    四、进行数据分析。一是企业税负预测。目前陕西省试点纳税人的营业税平均税负是4.02%,而“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平均税负是3.76%,较征收营业税下降0.26个百分点;二是财税收入预测。据测算,“营改增”后(短期内),陕西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收入净减少5.95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收入减少38.45亿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减少0.42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3.52亿元,增减相抵税收收入净减少41.3亿元。

 五、提出相关建议。一是建议重视经济欠发达地区减收,有条件给予弥补、协调好中央和地方分配利益,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未雨绸缪,及早确立调整与完善分税制思路等。二是建议地方政府要把握机遇,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改革过渡期财税收入的动态平衡、及早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培育地方主体税源等。

(来自: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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