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从地区试点向全国扩展,众多企业尝到改革甜头税负减轻,但也有企业叫苦,称税负增加,并质疑“营改增”的积极意义。专家认为,“营改增”后企业税收增加属于少数情况,不能因少数企业不满就否定“营改增”的必要性,不能以偏概全。
避免重复征税
减轻企业负担
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目的在于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大踏步推进,越来越多的试点企业反映税负明显减少。以上海为例,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大都由5%降为3%,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一般纳税人中,研发技术、租赁服务以及大部分信息技术和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纳税人的税负都有下降。
浙江嘉兴秀洲区首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夏驰丰说,“营改增”前,公司每月应交营业税23534元,“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为19055元。东南大学财务处处长任卫时介绍,按全年测算,东南大学每年研发经费约为5亿元,按照试点前5.65%的营业税率应交税2600万元以上,“营改增”试点后,大学每年税负减少了1100多万元。
“营改增”的意义不仅在于减轻税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此项税改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可以向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迈进。同时,企业和流通领域的税收成本降低,有利于降低最终产品和服务价格。肖捷说,“营改增”后,能带动GDP增长约0.5%,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约0.3%,带动居民消费增长1%,拉动出口增长0.7%,同时直接带来大约7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试点企业112万户
其中5%左右税负上升
并非每个行业都能因“营改增”减轻税负,如果纳税人购置设备、机械等不动产较少,没有足够多的进项税额抵扣,可能会加重税收负担,比如交通运输业的部分企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姜超峰说:“据我们统计,交通运输企业中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上升。比如安德物流税负比上一年增加了7000万元,中储运增加了20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9省市先行试点“营改增”的企业已达112万户,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根据毕马威了解的情况,在交通运输业中,航空运输是大幅度减税的,水路运输是基本平衡的,只有陆地运输在试点初期税负增加较为明显。
对于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原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分析说,一个是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经营方式与增值税的征收可能不太匹配。比如交通运输行业,它采取挂靠经营的模式,一个交通运输公司下面有很多车,但是这些车都是个人的,买车、车辆维修都是要个人来负责的。对公司来说,它就没有体现有购进,这样抵扣就少,税负就上升了。第二,在“营改增”过程中,有些企业对增值税怎么交、怎么抵扣不太熟悉。还有,就是存在季节性的因素。“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企业购买了大量的设备、车辆等,试点之后就不需要购进了,这就导致抵扣少了,进而导致税负上升。
区域性试点也导致了税负增加。刘尚希说,交通运输企业是全国性的,不是局限在某一个地区。它承接的业务和非试点地区有关联,而非试点地区开的依然是营业税发票、不是增值税发票,这就导致其税负上升。如果全国推开,税负上升情况就会大大减少,区域性试点导致的税负上升可以消除了。
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
会不断调整逐步完善
每项改革出台都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受益。首先要让大多数人得到好处,之后再不断调整逐步到位。“营改增”也是如此,从去年试点开始,事实证明成效显著。
“在去年试点过程中,有少部分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有所上升,但是所占比例相当低”, 刘尚希表示,后来随着试点时间的延长,这种情况在减少。对大多数企业而言税负都是减轻的,不能因为少数企业税负上升了就否定“营改增”的必要性。
专家指出,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存在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不能因一点问题就停止改革前进的步伐。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部分企业税负增加这一现象并非税制设计的问题,随着试点行业的逐步扩大,抵扣链条完整,相信这一问题将逐步解决。刘尚希表示,“营改增”只能往前走,不能后退,往前走就会带动整个税制改革。
(来自: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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