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0-31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指出,应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并将该项改革置于本年度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之首。
舆论普遍寄望,正在稳步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将有助于终结“土地财政”:正是这一特殊的财政形态,催高了地价,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损害了不少农民的合法权益。
平心而论,地方官员并不想背上“卖地致富”的恶名,可现行“上面点菜、下面买单”的财税体制却不允许其有更多权衡的空间。现有分税制下,财权上收,事权下放,这便造成了财权事权不匹配的怪相。在此形势下,地方政府便几乎理所应当地将视线转向土地,收取巨额土地出让金及地产开发带来的一系列中间税收益。如此,地方政府赚得盆满钵满,却导致了上述一系列恶果衍生。
在此形势下,新一届中央政府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提上日程,进而明确了年内改革步骤。这是解决现有财税体制不适应现实情况的必由之路,倘若功成,有望彻底告别“土地财政”这一沉疴。
然而,我们看到,本轮财税改革的意义,远非终结“土地财政”所能概括。从官方力推的“营改增”,到预算制度改革,再到消费税、房产税等改革,无不体现了决策层改革意愿的强烈、对改革时机的恰当把握及对改革路径的清醒认识。
具体而言,本轮改革深入推进之时,时值中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依附于其上的中央财政增速持续下降。在财政要过“紧日子”的当下力推改革,凸显了决策层矢志改革的决心与信心。
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路径上,官方强调,“营改增”是当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并明确了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决策。舆论冀望,此项改革不仅有助于解决中国税制中重复征税的问题,有助于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发挥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效应。
与此同时,官方明确,将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重点是优化支出结构、更多向民生倾斜。这便打消了此前有关民生工作为本轮改革埋单的担忧,践行了决策层民生为本的施政理念。
结合抑制房价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官方明确表示,将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这一举措倘若铺开,不仅有助于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还有助于培养新的地方税种,进一步实现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的相匹配。
当然,作为改革“组合拳”中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必须要与其它领域改革协调推进,形成改革合力,方有望达到既有效果,进而使改革红利得以充分释放,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来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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