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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将获财税等多政策支持

发布日期:2013-07-04

    据中国交通报报道,《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到2020年,中国将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系统基本形成,较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

    围绕这一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提升公交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等九大具体任务,以及加强公共交通文化建设五项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还列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其中,《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城市公共财政体系,并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资金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例。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新购置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及时足额发放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免征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积极推动出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电价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又明确,落实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对现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原土地使用者通过依法申请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容积率,进行立体开发。

(来自: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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