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 “营改增”双扩容仅20余天,连日来国税总局高层密集调研。业内人士告诉说,调研重点在于督促“营改增”扩大试点顺利推进,检查“营改增”扩大试点准备工作情况。
记者了解到,除了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外,大部分企业税负减轻。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1200亿元。
督促双扩容顺利推进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于去年1月1日在上海率先试点,随后北京、江苏、安徽等8省(市)分批开展试点。从今年8月1日前,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摊开,并将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从6月中旬至今,国税总局前后派出8队人马到全国各地开展调研,足迹涉及西北、东北、中部、东南等地区。
国税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与福建、广西、海南、厦门国、地税干部座谈时表示,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联系,更加全面地了解纳税人的涉税需求。同时,要实现制度透明、信息公开、执法公平,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在推进“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尤其要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
国税总局总审计师范坚在陕西调研时说,西北五省(区)税源结构比较特殊,油气煤等资源品比重较大,今年以来受价格等因素影响收入增长放缓。现在临近8月1日“营改增”双扩,各地税务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方式,共同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对于“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临时经营户户数较多、代开专用发票业务量大、人员和设备相对不足等,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强调,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税收收入面临严峻形势,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压力很大。要通过深入调研,帮助基层分析全年收入走势,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堵漏增收措施。要督促各地坚持依法征税,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现象,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对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目的设立或严重扰乱税收秩序的“空壳企业”,都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国税总局在“营改增”双扩前的一系列密集调研,旨在查缺补漏为双扩容顺利进行扫除“障碍”。
“营改增”利于增加企业活力
经济学家陈湛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不平衡,支出很多,民生需求很大。对企业降低税收,有利于激发企业积极性。”他说,“营改增”背景和市场经济体制有关,目前正在推进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工作,说明我国的经济处于徘徊状态,通过国家财税收入的减少,将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活力。但他同时也表示,“不是所有企业的税负都会减少,不同行业,效果不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原局长肖捷曾表示,增值税已经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一项税收制度能够在世界得到普及,表明其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它的抵扣机制,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肖捷说,“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做过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可以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还可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
陈湛云也表示,“营改增”首先能消除重复征税,使得中小企业受惠,提高企业投资和创业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提供就业的机会。其次,还能扭转和解决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实施了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体现了税负公平,而现在正是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我国服务性产业的时候,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所以结构性减税能大大推动当前我国实施稳增长的政策。再则,这也是“稳改”的要求和方向,既能规范税制,也能简化税制。
虽然从短期来说国家税收收入会减收,但是这为中长期经济平稳的发展打好了基础。
陈湛云强调,“如果有企业利用政策虚假交易,肯定行不通。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做的产品服务是市场需要的,企业的规模效益就出来了,这就会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福利。
(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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