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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大试点全面推开 各地顺利开出第一张票

发布日期:2013-08-02

8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根据各地国税局传回税务总局的信息,81日零时,新试点地区均成功开出“营改增”后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全部业务功能通过验证,各应用系统运行正常,这标志着81日在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成功上线,顺利实现新旧税制转换。

截至目前,各地国税部门共确认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总户数为736077户。其中,22个新试点省(区、市)确认交通运输业纳税人307756户(一般纳税人25109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420717户(一般纳税人45014户),去年试点的9个省(市)新确认广播影视服务业纳税人7604户。

税务系统上下高度重视“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为确保81日扩大试点顺利推开、改革取得圆满成功,729日至81日,税务总局派出11个督导组,分赴22个新试点地区,采取实地核查、逐步梳理等方式,督导检查扩大试点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亲自到山西进行督导检查。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将扩大试点的相关工作分解为十个方面66项具体任务,逐项组织落实。同时,安排已经试点的地区向即将试点的地区提供对口支援。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确定的试点工作“三项原则”、“七个重点”、“五点要求”,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此次扩大试点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扩大试点准备扎实。

此次扩大试点,改革明显升级,表现在,按行业推开,全国“一字排开”,增加试点行业、打造“1+6升级版”,并探索从试点向力推、稳健转变。针对新特点,税务部门为扩大试点打好扎实基础,全方位做好数据调查测算、税源移交认定、征管资料传递、硬件设施配备、软件系统升级、发票发售供应、业务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二是宣传服务措施到位。

根据让纳税人满意缴税、明白缴税、公平缴税、便捷缴税的原则,各级税务机关普遍加大“营改增”改革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及时告知征管变更事项,注重发挥办税服务厅窗口作用,同时通过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做好征管一线宣传辅导和答疑解惑工作,切实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以及各种媒体深入阐释改革的意义和效果。

三是严密防控虚开发票骗税。

针对试点地区个别企业虚开发票等骗税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各地税务机关在税务总局的部署下,集中调研梳理“营改增”扩大试点的风险点,强化税源监控,加强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力度,严密做好试点后的风险防范工作,为改革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在准备阶段,各地扩大试点准备工作有序进展,各有特点。上海国税注重新老政策变化衔接,开展点对点辅导,实行风险管理,形成闭环收口,排查打击盲区;江苏国税重点做好小部分税负上升企业的解释工作,坚决兑现落实过渡政策;山东国税在税源移交认定环节加强与财政、地税协作,抽调500人派驻地税部门集中办公进行纳税人确认,确保信息无遗漏;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营改增”改革作为政治任务向相关部门进行部署。

81日零点以后,各地纷纷开出第一张票。零点整,西藏自治区“营改增”试点企业西藏吉航物流有限公司和颂福广告分别顺利开出了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点1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成功开出全疆“营改增”后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零时5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黑龙江省同信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顺利开出该省适用税率6%的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点8分,在四川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办税厅,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了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出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零时17分,河南省第一张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发票在郑州市金水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开出;零时30分,重庆国税利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为“营改增”试点企业旭丰物流有限公司顺利代开出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顺利代开出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伴随“营改增”双扩围,改革将涉及更多地区和更多纳税人,复杂性更强。“营改增”扩大试点启动后,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确保9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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