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日的雾霾天气,促使环境税立法方案再度被提上日程。
12月上旬,国家税务总局召集一些专家学者、地方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负责人等对环境税立法方案进行研讨,内容包括立法是否会和当前的环境法存在冲突,以及相应的配套方案,并结合当前的测算最终得出税种的征收范围和税率等内容。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一位参与方案研讨人士处获悉,这次讨论主要是针对污染企业排放废气、废渣等做进一步的约束,基本原则是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下,对污染企业征收的费改成税,逐步完善费改税工作。“相比以前草案,这次草案相对比较成熟,而且在本届人大立法工作中,包括增值税等在内的多个税种要实现单项税种的改革,预计环境税立法进程会加快,最快明后年将实施。”
对此,国家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法制办并未收到消费税和环境税立法方案,一般来说,各项税种的立法工作都有一年的滚动信息,但是今年的信息显示,并无环境税立法方案,意味着去年开始讨论的这项税种并未走到立法的步骤。
方案尚未上报国务院
环境税立法工作已经进行很久,但是始终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上报。
“如果去年上报,没有完成立法,会遗留到今年。但是从记录看,2012年环境税种并未上报国务院,其实环境税立法工作已经进行很久,但是始终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上报,对法制办来说,由于方案一直未上报,因此不存在监督的作用。”上述国务院法制办人士表示。
不过根据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召集专家学者论证草案,可以推断环境税立法草案正在紧锣密鼓的论证阶段。
记者了解到,立法方案上报国务院一般的流程是先要向社会征集意见,然后部委内部形成初步论证,再由部里办公会通过论证,最后由部长或者局长提请国务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记者,环境税立法草案已经几易其稿,一直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今年以来,国内雾霾等污染天气达到高峰,促使环境税方案再度被提上日程。
事实上,环境税立法工作早就开始探讨了。
早在2008年初,相关部委即开始联手研究环境税开征工作。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副部长潘岳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当年5月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表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方案。
当时环保部高层曾表示,相关部委正在积极推进环境税的研究制定工作,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将针对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固体废物以及污水排放等方面征收。但此后两三年间,环境税方案未传出有实际进展。
不过,随着国内环境问题逐渐暴露,相比2010年的征收环境,当下环境税开征的时机也逐渐成熟。
财政部财科所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已经拥有了开征环境税的绝好时机,频发的极端恶劣天气倒逼环境税的尽快出台,一直进行的结构性减税也为开征环境税腾出空间,环境税可作为结构性增税与营改增的政策搭配出台,对冲财政减收压力,强化税收调控效果。
报告认为,未来环境税应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由地税征收,在中央与地方分成方面,地方拿大头,中央拿小头,比例为8:2。“环境税以地方为主,具有一定的政策延续性,排污费90%归属地方,10%上交中央,从治理污染角度说,地方责任更大。”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表示。
在此背景下,施正文认为,环境税立法工作或许会加快进度,而且经过专家论证,国家税务总局的草案也相对较成熟,预计报请国务院法制办的速度也会加快。
立法遵循“费改税”原则
环境税本身是个调节税种,在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前提下,可以把现行的一些收费项目改征税收,然后逐步在行业内推广。
环境税立法后面临的两大问题就是征税范围和税率的确定。
目前《环境保护法》中征税范围和对象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直接排放的污染物,如现行排污费中规定的废气、废水、固定废物和噪音等污染物,二是二氧化碳的排放。
中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对废气、废水、固定废物和噪音等污染排放实行收费。但收费标准偏低,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50%,某些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
“如果环境税立法,基本原则就是稳定原来的税负,环境税本身是个调节税种,在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前提下,可以把现行的一些收费项目改征税收,然后逐步在行业内推广。”施正文说。
据悉,2003年国务院颁布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排污费征管上设计了类似于税收征管的制度,但是由于排污费不具备税收特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使得实际征收过程中举证责任倒置、征收率不足、协商收费等问题凸显,排污费对于环境污染的调节作用明显弱于税收。
数据显示,上海2012年排污费收入2.2亿元,广东县级市英德市排污费2012年收入399万元,北京2012年排污费预算收入才935万元。
施正文表示,对于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环境税的税率肯定要提高,不过要在行业发展和税率之间寻找平衡,要让经济发展和企业可以承受,同时要让污染企业付出代价。
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度,造纸、纺织等8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3%和73%,电力热力、非金属矿物制品等6个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9%和93%。
市场预测,开征环境税,污染严重的几个行业将成为重点税源,而税率范围则要根据费改税后,总体税负情况做进一步的测算,对企业来说,宏观税负基本维持不变。
(来自:中华会计网校)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025-8465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