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今年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10万元(含10万元),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发布的《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指出,仅43.1%的参访企业表示享受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去年8月1日起推行的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福利。
优惠范围扩大
财政部网站新闻稿称,现行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推动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考虑到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比较复杂,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大,因此将优惠范围扩大。
不过,新闻稿未透露可能惠及的小微企业数量及减税规模的测算数据。
至于目前已经是4月,现在公布税收优惠政策会否影响到企业缴纳税款,财税部门解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2015年5月底前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优惠政策4月出台并不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1月1日起享受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最盼“减少税费”
昨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发布的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减少税费依然是小微企业最迫切的政策需求。
在小微企业最希望政府推行的举措中,“减少税费”连续两年占比均超六成。
但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后,企业也要做好财税工作。宁波市国税部门对2011~2012年该市小微企业纳税作了梳理,发现有9000余户(次)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却未来备案。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小微企业由于财会人员流动性大,没有及时为企业办理减免税申报;二是有的企业在异地经营,认为前来办理减免手续比较麻烦,主动放弃享受;三是有的企业由于日常纳税申报时数据有误,导致优惠政策无法享受。
目前该市国税部门采取减免申报制,手续简单,并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短信等渠道,主动开展温馨提示。同时,他们还通过学校集中授课、微博微信答疑等方式,为小微企业财会人员作专题讲解如何办理减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来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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