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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聚焦营改增征税方式

发布日期:2014-05-0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0日宣布电信业营改增将于6月1日启动试点,标志着改革再迈新步伐。

营改增试点两年多来,税率高低一直是关注热点。以简易征收为例,我国允许小规模纳税人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适用3%的简易征收方法,但现实中却有不少企业主动拒绝这种低征收率方式,选择税率更高的一般纳税人征税方式。如何看待简易征收方式?税率越低对企业发展就一定有利吗?

为何有企业会放弃简易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这一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方式无法抵扣进项税,只能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同样无法抵扣进项税,但可自行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世纪彩虹喷绘装饰有限公司是宁夏银川的一家广告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可要求简易征收。但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却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原来,该企业去年承揽了“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灯箱、彩旗、道路围栏的广告业务,客户要求出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采取简易征收办法,就只能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办法,公司只好放弃简易征收。

在德勤会计事务所税务合伙人朱桉看来,这种情况很常见。“简易计税好处就是征收率低,对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较低。如果没什么进项可抵扣或面对的主要是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终消费者,采取简易纳税方法对企业有利。缺点是只能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会因此丢失客户和市场。”

朱桉说,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但代开并不是那么容易,需要去税务部门提交各种材料,等待审核,过程非常复杂。

变更一般纳税人税负一定增加吗?

尽管一开始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只是无奈之选,后来仔细算账,世纪彩虹却收获了大大的惊喜。

2013年8月和9月,世纪彩虹的全部销售收入就是这笔广告收入,共计210万元,计提销项税额11.89万元。同时,为完成合同公司购进了不锈钢管、角铁、灯箱布、展板等各种材料,加上广告印刷费用,共计89万元,抵扣进项税额15.14万元。最后一算账,不但不用交税,进项税额还倒挂了3.25万元。

当时公司会计不敢相信这一结果,反复核实后得到税务机关的明确答复:此行为并未违反增值税法规。这一结果乐坏了企业负责人。公司随后新建制作车间并购买大型喷绘设备和机床等,除为本公司制作展板和喷绘广告外,还承揽其他广告制作业务。尽管这些业务适用17%的较高税率,企业收入却不断增加。

营改增试点中,世纪彩虹并非唯一一家主动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尽管部分企业税负增加,但也有企业借力营改增实现减负。

成都公交集团下属的运兴公司,经营着成都市区内近百条公交线路,投入营运公交车超过1000辆。营改增后,这家公司放弃了简易计税方法,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税率由原来营业税的3%提高到11%。

去年8月以来,该公司连续购买了60台新车投入使用,有大量进项税额抵扣,8月实缴增值税20多万,随后连续两月出现“零申报”,11月缴纳9000多元。而此前该公司每月纳税额在70万元左右。

公司财务人员反映,即使没有购买新车,油费和维修费也可以抵扣,估算下来,相比缴纳营业税公司每月实际纳税额依然可降低10%左右。

哪些小规模企业适合变更一般纳税人?

实践表明,变更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企业未必增加税负,相反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加快设备更新、提升议价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如果纳税人处在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会愿意转为一般纳税人,从而获得进项抵扣。”朱桉举例说,公交系统票价很低、营业额不高,但在车辆采购、汽油、维修方面都有很大的进项可以抵扣,转成一般纳税人对企业更有利。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简易计税对企业是否有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上游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人,因为进项税不能抵扣,简易计税对小规模企业反而不利。”他甚至担忧,过多企业免税或简易计税可能会影响到营改增改革的实施效果。

他表示,推行营改增是为了完善税制,避免重复征税。如果免税或简易计税发生在产业链中间环节,会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造成对经济的扭曲。同时,实行简易计税企业因不能抵扣进项税,往往疏于对购进发票的管理,会给上游企业提供隐瞒收入、偷逃税收的便利,造成税收流失并影响公平竞争。他建议增值税制的下一步改革中,要研究取消简易计税方法的替代措施。

(来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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