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自2015年1月以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全国稳妥、有序地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四种发票(纸质发票)都已纳入升级版系统管理。
为保证电子发票系统与升级版系统的平滑衔接,助力“便民办税 春风行动”和促进“营改增”的实施,我们制定了升级版系统与电子发票系统对接的数据规范。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内容为数据接口规范,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仅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息查询、发票库存查询、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四个接口。税控开票服务器是指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装置。
三、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升级要求
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的纳税人,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和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须升级为V2.0.04,使用方法请参见随软件安装包一同发布的配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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