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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04-03

 

 财税字【2001】第054号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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