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新牌号 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7-07-11

 

国税函【2007】第75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我省烟厂生产的华西村(H)等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73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373号)的规定,对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的华西村(H)等2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卷烟实物的扫描图像见附件。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条(200支)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华西村(H)
24.4*(60+24) 全包装
12.41
华西村(软包)
24.4*(60+24) 全包装
10.34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025-8465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