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6】第074号
近期,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增值税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二、骨粉、鱼粉按照“饲料”征收增值税。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025-8465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