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7】第038号
对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根据赞助协议向北京奥组委无偿提供的赞助服务,不征收营业税。 对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除了服务赞助外,向北京奥组委收取的其他服务收入,应按中国税法及协定规定缴纳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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