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6】第729号
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2年在江苏海门(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热电及其附属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3目的规定,同意对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从事能源生产项目的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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