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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6-07-28

 

国税函【2006】第731

 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无锡(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加工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电力器件等。其主导产品彩电场功放电路“CD马达驱动电路音频功放电路等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 》中微电子元器件专用集成电路(序号:010201)和特殊导体器件及电路(序号:010203)范围。2005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当年,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规定,同意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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