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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内昆铁路施工收入营业税问题

发布日期:1999-10-09

 

财税【1999】第263号

   为支持内昆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对承建内昆铁路宜宾至安边、安边至梅花山、六盘水枢纽内昆引入及六盘水南编组站三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应纳税额的5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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