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18号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谢旭人
部长:金人庆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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