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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12-27

 

财税【2004】第201号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恢复桐木板材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号为44079920的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率为13%。
    二、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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