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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柴油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08-23

 

财税字【1995】第072

    鉴于国内柴油短缺,为保证国内供应,经国务院批准,对19951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柴油,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对199511日以后出口柴油已经予以退税的外贸企业,其所退税款从该外贸企业其他出口货物中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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