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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布日期:2013-01-30
      省财政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将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作为民生财政的工作重点,着力完善各项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民生资金投入力度。

2012年全省安排民生支出5265.0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75.3%,其中,省级安排929.5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超过80%。主要特点有:一是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民生投入增幅(15.2%)超过总支出增幅(12.4%2.8个百分点;二是支出结构调整优化,资金效益明显提升。重点投入到教育、就业、住房、社保、卫生、养老等民生领域,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24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城乡低保等普惠性支出提标、提档、提补;三是转移支付不断增加,基层民生持续改善。加大财力下倾,让利基层,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对教育、卫生、社保等按人均标准测算、补助方法和对象相对固定的基数性民生资金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

2013年,省财政将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不断改善民生的总体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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