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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关注农业保险 财政部今年起加大补贴

发布日期:2013-02-06
      农业保险正迎来和煦的政策春风!21日公布的2012年在突出“科技兴农”时强调,要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更早一些时候,今年120日,财政部发文称,自2012年起,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保费补贴区域、支持提高保障水平。据悉,财政部今年还选择在四川、内蒙古、安徽、江苏4()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新政亮点

增加补贴品种 扩大补贴区域

早在2007年,我国即开始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据了解,此次财政部发布的新政中,“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保费补贴区域、支持提高保障水平”成为三大看点。首先,在现有的水稻、玉米、小麦、棉花、马铃薯等14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今年糖料作物也被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地方可结合实际自行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其次,现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将扩大至全国。

最后,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户利益,中央财政支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并按市场化规律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额、保费等保险条款。对于因为覆盖直接物化成本而增加的保费,中央财政将根据现行规定给予保费补贴。对于高于直接物化成本的保障部分,可由地方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补贴比例方面,糖料作物保险将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等补贴65%;东部地区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中央财政补贴40%;育肥猪保险,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中央财政补贴10%。其他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则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为加强保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今年选择四川、内蒙古、安徽、江苏4()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财政部表示,其他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此外,刚刚公布的中央一号还特别强调,今年要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各地动向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财政加大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可以起到引导社会资源服务“三农”,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积极作用。财政部网站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各级财政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逾460亿元,带动农业保险为5.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5万亿元。

以湖南、河北、福建为例,2007-2011年上半年,三省农业保险共提供风险保障2670亿元,与各级财政补贴60.65亿元,以及农户自缴保费21亿元相比,放大效应分别高达44倍和127倍。

据了解,自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江苏、浙江、北京、四川等地乘势而上,农业保险风生水起。据财政部初步统计,2011年四川省农业保险签单保费总额约16.7亿元,各级财政补贴约12.5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约420亿元;江苏省省以上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0亿元,为参保农户提供了368亿元的风险保障。

相比较而言,经济和农业大省广东省尚落后一步。目前仅主要开展了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渔业保险四大类,2011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只有约3亿元。记者日前从广东省保监局获悉,广东省政府已委托该局撰写扶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第二稿已呈送省政府,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此外,林业厅已设计出森林工作方案,还需省政府批复,政策性渔业保险新的推进方案亦正在研究制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不少省()都十分重视发展农业保险,确立了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另外,浙江、上海等地建立了政府与承保公司的,江苏筹备了巨灾风险基金。

(来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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