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重要部署,省财政设立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下称省级引导资金),并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奖补办法》。规定省级引导资金主要来源为省财政预算安排、通过高速公路通行费筹集和积极争取中央补助;省级引导资金根据省核定下达各地的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及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服务于镇村公交、校车、城乡客运班车通行以及规划布点村庄道路通达和跨区作业农机转运通行线路上的公路、桥梁新改建项目。同时,该办法还对省级引导资金的职责分工、奖补标准、资金拨付、考核验收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提出了规范要求。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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