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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贯彻改进作风规定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3-05-28
    523日,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贯彻改进作风规定专题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市、县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改进作风规定情况,传达财政部专题座谈会议精神,研究全省财政系统贯彻改进作风规定的具体措施。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捍东对这次座谈会非常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徐阳升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阳升组长指出,中央、省委改进作风规定出台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精神,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将中央、省委规定细化为财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徐组长要求全省财政系统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把中央、省委及厅党组各项规定落到实到处。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精神。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财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中央、省委规定精神,明确改进作风要求,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二要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取得实效。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改进作风关键,尽快研究制定涉及财政资金、财务管理等约束性制度规定。要继续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开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要结合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完善财政机关公文、会议、财务、车辆、接待、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改进作风规定落实到位。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零容忍,加大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理力度。要重点检查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标准,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要完善财政部门改进作风的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地抓,不搞一阵风,不断完善财政部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徐卫明传达了财政部专题座谈会议精神,通报了省财政厅党组贯彻改进作风规定主要做法、具体措施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各省辖市财政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部分县(市、区)财政局纪检组长参加了座谈。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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