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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4.2亿元支持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

发布日期:2013-07-16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3年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4.2亿元,用于对66所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范围内亟需修缮的堂馆、碑亭、塑像、骨灰堂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59所优抚医院进行部分医疗设备购置、更新,加强康复、精神卫生等重点专业科室能力建设;对182所光荣院的集中供养对象居住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优抚事业单位发展,中央财政从1987年起即设立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帮助地方改善优抚医院、光荣院办院条件,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保护。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加大了对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的支持力度,2011-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优抚事业维修改造补助资金8.05亿元,年均增长57.18%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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