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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木林太郎:中国开展财税体制改革恰逢其时

发布日期:2013-11-20

    刚刚结束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备受国际社会瞩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日前参加第六届跨国公司领袖圆桌会议期间专访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副秘书长玉木林太郎,倾听他对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的观点。

    第一财经日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您认为这将对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产生何种影响?

    玉木林太郎:当此前人们听到这个会议的消息时,对此都有很高的期待,甚至认为是可以比拟1978年的那场会议。在我看来,中国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发展迅猛,但现在中国的经济增速出现了下滑,工资成本在不断上升,这意味着在新发展阶段中国需要引入新的模式。现在,有很多问题摆在中国社会和中国政府面前,这都需要进行全面深化改革。

    我希望,中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改进市场定价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实施税收改革等方面的举措能尽快变成切实的政策并得到平稳推行。OECD对中国的改革举措表示欢迎,也随时准备利用OECD国家的发展经验为中国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日报:在财政改革方面,中国此次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您对此有何看法?OECD国家在处理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关系上有何种经验?

    玉木林太郎:我还记得,中国的上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这场改革改变了中国的财政状况。现在20多年过去了,中国的社会需求已经发生了变化,特别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但是我们也看到,现在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财权和事权方面出现了不匹配的情况,所以当前开展财税体制改革是恰逢其时的。不过,我记得10年前我还在日本财务省工作时,中国的财政官员就已经在谋划这些改革问题了,这也从侧面说明中国开展财税改革并不容易。

    我想,对不同的国家来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中国从中央到地方有多层政府,需要区分每一层政府事权,并予以匹配适当的财权,以便让各级政府履行各自职责。

    以OECD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中央政府要保证地方政府有广泛分布的、稳定的、不随经济周期改变的税源。比如财产税,可能具体到中国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年度收取的房产税,这会成为地方政府在履行职责时非常稳定的、非转移性的税源。在实际征收房产税时,从OECD的经验来说,要确保所有的土地和房屋必须到政府进行注册,而且每一个注册资产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体,我想这应该是确保收税成效的最简单有效的方式。

    日报:在金融改革上,中国此次提出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但在当前国际市场上,美国尚未退出QE3、欧洲降息已然降临所形成的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中国如何防范资本项目开放的风险?

    玉木林太郎:在我看来,开放资本账户应该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可行选项。对于一个经济体来说,不仅要尽量放开出口和进口,也要放开资本进出,以便更好地在全球实现资源配置。但我们也应记得,在15年前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泰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受到金融资本流出的严重冲击。我觉得,中国的资本开放当然应该逐步完成,而且首先要保证国内有安全稳定的金融系统、资本雄厚的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利率,最后资本管制也应该逐步而非立即取消。

(来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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