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11月底,2013年中央财政共下拨各省(区、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14.3亿元,其中:每人每年600元的直补资金144.7亿元,结余资金169.6亿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下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1470.7亿元,年均增长15%。全国统一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社会保持总体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有关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对全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实行统一的后期扶持政策,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连续扶持20年。按照600元标准拨付各地后结余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下拨各省(区、市),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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