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破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的有效机制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级财政不断增加“三农”支出,并逐年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危房改造、饮用水工程、道路交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支持力度,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别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建起了一个有利于农民民主决策、积极参与、自我管理的好机制。
这项政策从2008年开始试点,至今已有6个年头。主要特点是,以农民民主议事决策为前提,以民办公助财政奖补为手段,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把民生与民主、政府力量与农民力量、自下而上决策与自上而下补助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和人居环境建设管护,贴近农民生产生活,拾遗补缺,积小步为大步,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不仅经济意义明显,而且政治影响深远。
一是开辟了亿万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管护的有效途径。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基础上,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村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等问题,激活了农民筹资筹劳制度,调动了农民投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办成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
二是提供了公共财政直接支持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载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一次直接将着眼点放在村级公益事业上, 填补了长期以来我国公共财政对村级基础设施的投入空白,健全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体系。2008-2013年,估算全国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39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32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5000多亿元。
三是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增收致富条件。2008-2012年,全国共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6万个。这些村内道路、水利、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建成,不仅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还为发展乡村旅游、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了机会和条件,达到了方便一方群众、搞活一片经济、富裕一地百姓一举多得的效果。
四是搭建了基层干部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让基层干部找到了新形势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抓手,起到了办民事、凝民心、聚民力、促民主的作用,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我们要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坚持不懈地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美好家园,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一)加强规划编制,构建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各地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年度实施。要着力构建标准体系,强化建设、管理、维护、服务及评价各环节标准实施与监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盘活资金存量。要加大现有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各项涉农建设性资金,盘活存量,集中力量办大事。各级财政要重点考虑美丽乡村建设在“三农”工作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引领作用,较大幅度增加投入。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软件”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改革创新。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与潜力。
(四)健全奖补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继续完善并推广自下而上民主决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一事一议机制,现有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应更多地运用一事一议机制,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要建立职责明晰、合理分担、运转高效的项目后续管护机制,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积极性,搞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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