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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大力支持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发布日期:2013-12-19

  一是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在年初每生每年小学600元、初中850元的基础上将小学标准再提高10元,达到610元。同时,为保证我省淮河以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冬季取暖需要,按年生均25元的标准调增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暖费补助标准,这些地区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相应提高到每生每年635元。二是积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支持各地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三年规划,2013年省财政下达校安工程奖补资金2.12亿元。三是实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和“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对赴苏北乡镇工作毕业生及“农村支教工程”实施学费代偿,2013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37亿元,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低保家庭学生的补助标准。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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