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重大财税政策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保驾护航作用。精心选择关系国家宏观调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结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检查,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作为检查重点,并继续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后续处理工作,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借用管还”及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建立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提供重要依据。组织开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推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参与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和财政专户检查,有效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协助组织开展部分地区取消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里程数据专项核查,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动改革顺利开展。
服务重大财税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专员办就地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点情况专项调查,动态跟踪试点地区的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的运行情况和缴库金额,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完成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处理工作,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规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切实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确保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聚焦民生财政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保障落实作用。为促进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央教育专项资金、中央政策性粮油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布置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及政策落实情况、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执行情况、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审核等。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关违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处罚,进一步增强中央财政政策的权威性,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公平分配和发挥实效。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成因,提出了有价值的政策改进意见和建议,作为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监督检查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转型,更好地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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