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5%;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3.3%。2013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
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上涨0.6%,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下同)。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3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5.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9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5.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 0.08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4%。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2%,烟草价格上涨0.2%。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2%,鞋类价格上涨1.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4%。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7%,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4%。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4.4%,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1%,西药价格上涨0.4%,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3%。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1%。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6.0%,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3.0%,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0.7%。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旅游价格上涨11.6%,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7%,文娱费价格上涨2.0%,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2%。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7%,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6%,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1%。
据测算,在12月份2.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消失为0,新涨价因素约为2.5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鲜果上涨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猪肉和粮食价格分别上涨1.1%、0.6%和0.3%,三项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12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居住、交通和通信、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3%、0.3%、0.1%和0.1%,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均持平,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1%。
(来自: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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