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财政部及各省(区、市)财政厅(局)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前,市、县、乡财政部门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已经启动教育实践活动。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对于两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在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具体指导。
一要持续用力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继续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财政部将认真抓好“两方案一计划”整改任务的落实,各省(区、市)财政厅(局)也要紧紧盯住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放,无论是领导班子整改还是个人整改,都要严明责任,逐项落实,兑现承诺。对已经整改的,要抓巩固,防止反弹;没有到位的,要加大力度,为市、县、乡财政部门树立榜样。
二要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具体指导。市、县、乡财政部门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尖锐,任务也更加艰巨。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和推广自身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对辖区内市、县、乡财政部门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财政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注意分层研究解决问题。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查摆出的问题,原则上问题在哪里就处理在哪里,如何处理的,要报备。重大的、省里处理不了的,可上报。属于政策不合理的问题,要分层消化。一些久拖难解的问题,病症在下面,病根却在上面。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沉到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把握政策,稳妥处理。涉及到省级财政的问题,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主动认领,认真研究解决。对活动反映出的中央财政政策不符合实际、管理方式不合理等问题,财政部将认真研究,努力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或指导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在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加强上下沟通,大家共同努力把“好事做好”。
四要积极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出台的有关财政制度规定在基层落地生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财政部门牵头和参与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工作,出台发布了相关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现有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对与《条例》不相适应的现行规章制度,及时予以修订或制定,并完善配套制度。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预算控制,强化监督问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推动勤俭节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来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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