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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权力再瘦身: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发布日期:2014-04-25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年代,所有影响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都是改革对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长期以来给社会增添了许多门槛,理所当然成为被清理的对象。

  4月22日,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逐步取消或作必要调整。通知强调“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

  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很多人对此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但其实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很多领域。上至国家部委,下至县乡政府,凡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几乎都在行使着这一权力,譬如政府内部或政府间对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园林部门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税务部门的“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审批”、进入政府产业园区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在一项工程的申请流程中,“审批”、“许可”、“核准”不绝于耳。

  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行政许可审批在相关领域的设定和实施不够规范、主观性强,处于行政权力的灰色地带,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繁琐的审批流程和办事程序,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条条框框捆绑了企业和市场,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的理念相违背,与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相违背。

  本届政府把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让市场发力,有效规范地发挥作用。在这种大背景下,名不正言不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被清理,也成为如何更好地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一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政府收回“越权”的手,也是着力改善社会中各种“办事难”困境的发力点,将进一步刺激市场活力,改善民生,释放改革利好。

  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政府简政放权的缩影。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其实质是转变职能,为市场主体服务,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政府下决心放手那些不应该管的事情、改善应当管又没有管的情况,如此才能更好地有所为、有所不为。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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