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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增粮行动”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4-05-04

  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基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节约农业用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2013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补助资金111亿元。两年来,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等四省区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深挖粮食增产潜力,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0多万亩。

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013年,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健全完善了“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1个总办法和14个配套管理办法,形成了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组织开展了四省区省级总体实施方案审查,对2013年度72个县级实施方案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督导水资源论证编审工作,目前已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160个。开发了“节水增粮行动”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已有154个项目县初步实现“数据入库、设施上图”管理目标。加大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先后派出30多批次调研组、检查组、暗访组、专家组,对已实施项目进行了检查、督导和评估;培训项目县分管局长、技术骨干7批次共1060人。四省区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项目管理、探索建后管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项目县普遍实行“领导包乡、技术包片、监理包点”的管理模式,并与奖罚挂钩,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积极探索新机制推动项目建设

  四省区在项目建设中积极探索新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项目建设。黑龙江省建立了群众申报制,印发申报管理办法,把群众积极性作为项目立项重要前提,并在申报中竞争立项。吉林省探索制定了项目申报“四优先”原则,优先安排主动申报、积极性高的村组的建设任务。辽宁省优先安排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有近百个农机合作社参与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效果显著。同时,积极引导合作社、种植大户,推行土地规模化流转,全省“节水增粮行动”实施土地流转面积近20万亩。内蒙古以节水灌溉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两年350万亩建设任务中,约1/3由农场、用水户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主体参与建设和管理。

“节水增粮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节水增粮行动”已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0多万亩,改造、新建机井5万眼,建设小型蓄水工程200多处,配置大中型喷灌机具1.3万台套,铺设管道18万公里,铺设滴灌带(管)265万公里。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和效益:一是增产提质增收明显。项目区亩均增产300-800斤,玉米品质提高1-2个等级,亩均增收300元以上,人均增收1000多元。二是用水明显节约。与比传统灌溉方式相比,亩均节约用水40%以上。很多项目区单井控面积提高1-3倍,如内蒙古通辽市单井控制面积从80亩提高到150-280亩,2012-2013年全市压减机电井1.3万眼,实现节水能力3.1亿m3。三是节能省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与传统种植模式相比,可节省25%左右的化肥用量,降低50%左右的除草剂用量,亩均共可节省人工、化肥、农药等成本200余元。四是保护生态。近两年雨水较好加上项目区科学用水,据水资源管理系统监测,项目区地下水位变化不大,部分地区略有回升。水资源相对紧缺的吉林省洮南市2013年地下水位回升3米。

  据统计,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比2012年增加1235.6万吨;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亩均增加5公斤。而东北四省区2013年粮食总产量较2012年增加820.2万吨,占全国增量的66.4%;亩均增产19公斤,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可以说,“节水增粮行动”对促进东北四省区粮食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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